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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1:大曌王朝八阳旗军(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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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特权,只保留任职、经济领域两项特权,于是他们的子弟想要为官入仕都要向百姓一样参加科举,这让百姓们都感觉相当公平。

煌羽年间,开始以王公薪俸制取代旗主均分制,八旗议政之制也被取消,此后,王公对本旗军队的统领权也遭到了削弱,煌为了进一步加强中央集权,他以儒家「天无二日」论颁布諭旨,将下五旗旗人官员与旗主王公、贝勒的从属关係彻底废除,由皇帝直辖,仅保留各属下包衣的直接控制权,旗主对于本旗官员的任免权也被剥夺,八旗都统在煌羽年间起施行跨旗任,以防旗主与王公掣肘并严格执行。

八阳旗阶层

建国前,即便普通旗兵亦广泛拥有家奴,他们中的很多人都作为随丁同主人征战,在取得战功后,可获得独立开户,成为「开人」,但仍与正身旗人有别,在选兵方面只能担任等级最低的步甲,而自太昌年中后期以来,八阳旗生计问题突显,大量旗下家奴被放出或卖与汉人主家,很多旗人已不再拥有家奴,而煌开国后,实行半自主政策,并无主人奴役之分,大体上可以分为外旗、包衣和旗下家奴三种。

外旗即八旗中的旗分佐领主要源于入关前的自由民阶层,也是八阳旗的中坚力量,上至王公贵族、豪门世家,下至普通旗人,属于《大曌律例》中爵职的范畴,可以参与科举或出仕。

包衣则是服侍皇帝、旗主、宗室领主的家内奴僕和庄园壮丁,包衣在法律上并没有贱民的身份,上至八旗大臣,下至普通旗兵,属于《大曌律例》中良人的范畴,也可参与科举或出仕。

旗下家奴则是家丁奴才和平民流民这一类人,他们没有独立户籍,隶属于主家名下,所以又被称作「户下人」或「八旗户下人」,属于《大曌律条》中平民地位,是无法参与科举或出仕。

八阳旗兵种

建国时,有禁阳旗职官20000人,兵800000人,八阳旗在军事体制上,又按照兵种独立编营,分为步军(步兵)营、驍骑(骑兵)营、前锋营、护军营、火炮营、神机营(火枪)、水军营、火箭营、空军营、通中营。

其中,步军(步兵)营、驍骑(骑兵)营、护军营、均按八旗分设,前锋营按左右翼分设,护军营与前锋营平时警卫全国军事要地,当皇帝亲征时,便拨出一些来担任扈从行营,是八阳旗兵的精锐,而后又从此一基础上从各营内选拔神机营(火枪)士兵,从前锋营内选拔出健锐营,从驍骑营汉军内选拔火器营、火枪营、机枪营,又从明朝旧档中学习火銃而组成火銃营并陆续增设水军、甲车营、火箭营、空军营、通中营,此等兵种皆为八阳旗中的特殊兵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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