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1 / 3)
季云喧从蓝慕林答应的那一刻起就在期待了。
加上当週蓝慕林要出差去外县市几天,没法天天见面,他更是想着星期六赶快到来。
某日下班后的晚上,他打算在等着对方来电前玩个几局游戏,此时戴着耳机舒舒服服地趴在床上和老队友们组队中。
一队五个人,他的id叫“二少爷”,王勋的id叫“没人要的小王”,他跟这傢伙组队组了三个月才发现原来是同公司的。
王勋是品管部的菜鸟,刚入职那阵正好公司单子多,工作量比较大所以常常加班。因此听他抱怨了主管的事,又听到主管的绰号后多问了几句,才确定是公司员工。
其他常组的三个id分别是村民甲、村民乙和懒懒的嵐。
懒懒的嵐是个大咧咧的妹子,美术系大四生。
村民甲和村民乙是双胞胎兄弟,准备考大学的高三生。
原本五人打完副本接着要到野外等世界boss时,聊天聊到一半季云喧忽然在语音里吱吱唔唔地开口。
二少爷:「问一下啊……那个我、我有一个朋友,最近谈恋爱了,他初恋很多事不懂,你们能不能帮忙解惑一下?」
村民甲:「你这是强人所难啊!我跟我弟都没交过咧!」
村民乙:「要说暗恋次数倒是不少。」
懒懒的嵐:「呵,你就直说什么事吧!」
二少爷:「我朋友跟他男朋友交往一阵子了,男朋友是个温柔成熟的人,然后他们最亲密的关係只有亲吻,因为我朋友身体不好,他男朋友怕做太激烈的事会刺激到他,所以一直不敢逾距……」
没人要的小王:「所以?」
二少爷:「就是……就是我朋友他觉得那方面应该还能承受,暗示很多次了,但对方还是不肯。这成年人了总会有需求吧?尤其是面对伴侣的时候啊……我朋友就想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再亲密一点。」
村民乙:「那种事很难说吧?谁知道你朋友能接受到什么程度,万一不小心兴奋到嗝屁了怎办?」
没人要的小王:「你也说对方男朋友温柔成熟了,如果真的想要应该会自己想办法解决,你朋友应该要先以自己身体为优先,那种事也急不得。」
王勋隐隐觉得这位二少爷在说他自己,可他没注意到二少爷在谈恋爱啊?天天窝办公室里,boss也在旁边,谁敢跟他谈恋爱?
二少爷:「也不是说要真的要做到最后啊!互帮互助也行的吧?」
听到这里,懒懒的嵐“呵”的一声,开口道:「就是你……你那个朋友慾求不满对吧?」
二少爷:「……大姐,不用说的那么直白。」
懒懒的嵐又“嗤”了一声:「那个男朋友那么珍惜你朋友,就怕不小心把人给搞没了,这么用心良苦你朋友也要体谅体谅吧?」
二少爷:「有体谅啊!那不是想在最低限度内多接触接触吗?但对方太保护他啦!他于心不忍,两人在一起总是要互相互相嘛……」
说到这里,季云喧倒有点心虚,好像真的是他要求太多无理取闹了。
蓝慕林是真的很珍惜他啊!
好吧!不做就不做。
可是,两人在一起就算没有很激情,但也会擦出点无法克制的火花吧?
季云喧不想面对的是,自己在对方眼里是不是像个小孩子,所以无法吸引对方到情难自禁的地步?
村民乙猥琐道:「那啥……我虽然不懂,不过如果真的那么想要也可以自己主动点,反正对方是自己男朋友,如果对方真的不肯继续,好歹也佔到不少便宜了,哈哈哈……」
眾人无语,正好整点一到世界boss出现,五人没继续话题,努力推王抢尾刀。
下线前,王勋私聊了季云喧,问说那个谈恋爱的朋友是不是他本人?
季云喧严辞否认,坚持是他朋友。
王勋见季云喧否认的那么快,心想:行吧!能交到一个跟你一样身体很差的朋友也是难得的缘份了。
至少他认识的就只有这么一个。
星期五晚上,季云喧终于按捺不住,趁着自家大哥还在书房忙时,主动跑去跟亲哥说星期六要去蓝慕林家玩。
连明鈺没多想,只觉得两人是情侣,到对方家玩也没什么。
更何况之前听李叔说蓝慕林假日都会到家里来陪亲弟,也没做出什么逾矩的行为;加上亲弟和对方在一起后身体一直有在好转,不会动不动就吐血了。
他冥冥之中觉得蓝慕林对季云喧应该有特别的影响力,而这影响力只要对亲弟来说是好的,连明鈺就不可能去阻止他们接触。
季云喧见亲哥只交代别给人添麻烦几句话后没其他表示,挠挠头,有点不好意思地坐到亲哥身边。
连明鈺直觉有事,索性放下手机看着亲弟,等着他主动开口。
「哥,我问你啊!你和大哥……都是怎么开始的啊?」
「什么怎么开始?我们怎么在一起的你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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