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意浓 第14节(1 / 2)
大路世安心有余而力不足,他不能触碰小路世安,只用阴沉沉的眼神盯着小路,看起来像是想斩草除根。
“真狠。”
这是于锦芒对路世安下的评价,她说:“能如此心狠手辣斩断自己桃花的,你是第一人——哎,假如果现在你和我说你是修无情道的、先斩意中人我都信。”
“别用那么恶心的话来形容我,”路世安说,“这样对我们两个人都好。”
说这话时,于锦芒刚刚洗过澡、换掉自己那一身湿漉漉的衣服,穿上刚买的新衣。
安全员见两个人都没有事情,自然是放她们各回各家、各找各妈。于锦芒不敢回家,只用路世安给她的钱暂且开了一间房,房间不大,廉价的快捷酒店,唯一的优点便是干净,性价比高。
“什么叫做’对我们两个人都好’啊?”于锦芒不满,抗议,“我是于锦芒,不是于胜楠。”
路世安说:“万一这是平行世界呢?”
“……平行世界更不应该拆散了,”于锦芒指指自己,“我都不了解于胜楠,万一我和她不一样呢?于锦芒有什么资格为于胜楠做决定?”
路世安沉静:“那你也要平行世界的小于和小路去经历我们现在经历的一切?”
于锦芒:“……”
“和一段感情相比,还是命更重要,”路世安说,“好好活着,生命最珍贵。”
于锦芒原本还要反驳,听他这样讲,不免又有些恻隐之心。
是啊。
路世安都死了。
于锦芒从自己的角度认真推理一下,倘若死掉的人是她,现在面临同样选择的是她——
她也想要活下去,也会选择阻止小路和小于相爱。
生命要比爱情更珍贵。
想到这里,于锦芒又提出疑问:“那你怎么觉得,只要阻止小路和小于相爱,未来的小路就不会死了呢?”
路世安静静:“直觉。”
于锦芒:“啊?”
“不知道你有没有听过一句话,叫做’红颜祸水’,”路世安镇定,不看她,“可能就是如此。”
于锦芒说:“快!不够诚心诚意,你快看着我!直视我的眼睛,看着我,你说什么?刚才是不是在夸我漂亮喔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看在路世安今天屡次吐象牙的份上,大度的于锦芒也选择不同他斤斤计较,她是天生乐观派,打不到的小强,适应能力超强。本着来都来了的心态,她也不介意配合一下路世安。
毕竟两人是同伙,还要一起合作走出这个不知是路世安死前记忆回闪、还是平行世界的鬼地方。
“首先,”路世安说,“我不喜欢疯疯癫癫、具备较强自恋心、一天到晚没事儿就傻乐、容易热气上头冲动行事、丢三落四容易忘东西、不太聪明甚至有点笨的人。”
于锦芒说:“你干脆直接报我身份证号呗。喂,那你说,小路咋想的啊?咋暗恋我啊?”
“我怎么知道,”路世安坐在椅子上,看着她,“我也想知道,我怎么会暗恋一个笨蛋。”
为了节省钱,他们的房子都在背阴面,晒不到太阳。于锦芒纠正路世安:“不单单是暗恋喔,假如你说的是真的,那你有极大概率是我那个谈了七年的前男友。七年啊,七年,不喜欢你还谈七年,你当修炼呢?”
路世安笑:“修炼什么?修炼成鬼?”
于锦芒举手:“我可从来没有到处和人讲’我前男友死了’这种话,冤有头债有主,你不要怀疑我。”
“我不怀疑你,”路世安颔首,“你的脑袋虽然有些笨,但不恶毒。”
于锦芒:“请你下次夸我时直白点,大胆点,别搞花里胡哨的欲扬先抑,咱又不是写高考作文。”
话虽这么说,于锦芒低头的时候,还是会忍不住叹气。
七年之痒啊。
之前她在网上就看到过一个理论,说人完成一次彻底的身体细胞清理/替代需要七年。七年之后,你还是你,但你的身体已经完全更换了一遍——对于伴侣来说,是你,又不是七年的你,彼此就是最熟悉的陌生人。
这种说法虽然有些玄妙,但时间和阅历的的确确会令人改变。
就像七年前,囊中羞涩的前男友打工结束后,领到第一份工资,先请同样窘迫的于锦芒好好地吃了一顿烤肉火锅。
七年后的前男友事业上小有成就,不会为了省那几元钱而只买一份烤冷面给她吃,更不会身兼数职、熬夜时也给她发消息叮嘱她早点睡觉。
他什么都有了,只是再没有当初爱她的那份热忱。
也像现在,初中时候的小路会暗恋疯疯癫癫、具备较强自恋心、一天到晚没事儿就傻乐、容易热气上头冲动行事、丢三落四容易忘东西、不太聪明甚至有点笨的小于,但步入社会——不,已经离开社会的路世安,则会冷静地制定如何拆散自己姻缘的方法。
房间太小了,也没有什么桌子,天气热,于锦芒和路世安索性盘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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