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刑事犯罪科 第70节(1 / 3)
作者有话要说: 老段的过去要开始提及啦~
这个案子乍一听非常地扯淡,但是真的是有理论基础的。
因为定时炸弹这个玩意儿确实是在明朝时就有的,大明朝在□□这件事比任何人都玩的溜,火蒺藜和液体火药之类早早出现。
所以大噶有没有猜到,这其实不是一起凶杀案,是个即将针对金陵的炸弹袭击事件——
第十七回 (上)
这一晚, 外头各家各户都已点上灯的江宁府,临要天黑时, 反而下起了一场突如其来的大雨。
“沙沙——”
这一下下重重地砸在一座座民宅屋顶上的雨点声一听就知非常地大。
此刻, 大路和运河上拍打着大颗大颗雨水,半空聚着一团从地面上透露出的闷热, 这一幕, 令人心头也积攒了无名的躁动不安。
因白天那名被派出去的衙役快马从总督府带回的这份关于死者张三同从前的案底,官府这边的所有人彻底陷入了一场未眠之夜。
大晚上,这伏天的暴雨还在下,门外点起了一排灯照亮内堂的府衙中。
白天兵分两路,各自寻找着线索的札克善,司马准, 富察尔济和段鸮终于是四人碰了个头。
四人各自占据一角。
看样子都坐姿各异,却明显都在忙活着自己手头的事。
内堂里, 一整面白色墙上, 悬挂着的是司马准刚刚重新弄来的一份金陵地图, 上头用朱笔圈了数个可能存在团伙藏匿身份的疑点。
这些红色的小圈, 是方才段鸮根据司马准提供这一月来,皖南至江宁的渔船码头地点所特意划出来的特殊记号。
身后那张临时拼在一块的桌上零散着大量近期码头靠岸时登记的一些百姓的通关文牒。
只等下头的小衙役继续一张张搜查, 才可得出是否真有一伙假扮做皖南瓜农, 并携带大量火硝的人不知不觉地混入了江宁府中。
至于旁边的一张桌上,是一些刚刚官邸那边送来给办案的衙役们的统一饭食,有米饭,还有肉菜鱼鲜之类的。
可案子现在没办完, 他们谁都没心情吃饭。
所以这些公家饭怕是也只有放在一旁变凉了。
此前,根本没有人会想到这样一个小二的死亡的背后,竟还藏着这样一个曾经震惊整个京师,使无数大官都落马的世宗十三年大案。
——猪人案。
这赫赫有名的奇案大名,刚刚光是一说出来,就把江宁府原本等消息的所有人给吓了一大跳。
虽如今江宁离京师也是天高皇帝远,但这四五年间,各府各县却也大多听说这桩当年波及全国,以至于在卷宗中也留名的大案。
何为顺天府猪人炸弹劫持人质事件?
这个问题,怕是只有亲历过当年顺天府那桩一度令城门都提早关闭的离奇大案的知情人士才能回答了。
所谓炸弹劫持人质事件。
即世宗十三年,一伙不明身份者在各地民间用土法自制各种炸弹,在各自分工于闹市之上劫持人质,炸毁沿街马车建筑,最后要挟官府索要赎金,并逃之夭夭的一群犯罪者。
因火药这一类东西,最初发明已可追溯到数百年之前。
但若说炸弹和火蒺藜这种东西,却是近一百年间,才开始在民间和各地战事中多有出现的。
说前朝有一位江西总督叫做曾铣,他当时受命抗蒙,在战事之中,他发明了一种‘曾氏地雷’。
这种地雷属于边置慢炮,表面圆形如斗,中藏机巧。
内里隐藏的火线可一二时才爆炸,表面用五色彩带装饰后,敌军根本无法发现,一旦拉响,却可立即爆炸,这也是这定时炸弹为何威力如此强大的原因。
这么多年来,此类炸弹都甚少量产于民间,朝廷也是明令禁止私人收藏的。
但光是在那一年之间,这伙当时被称作猪人的犯罪者,就先后用这种自制的边置慢炮,炸毁了包括当时顺天至少三四处闹市,其中还有一处官邸之所,还造成了无数百姓的死伤。
而说起这猪人,其实也并非指长相身份具体和猪有何关系的人士,而是指官府对这五个以团伙为中心疯狂作案的神秘犯罪者的一个统称。
因当初此案多年都未破,所有关于官府这头的追查者,又相继因毫无头绪而搁置。
当时由各路人马介入此案调查,包括指认现场,物证搜集,画像描绘,并搜集众多线索,但最终顺天府所能掌握的唯一一条和他们身份有关线索就是。
——这五个人很可能都是亥年出生的。
这个线索来源于最初,他们每每出现并伙同他人作案时,身上有写着天干之数,脸上还带着一张用于遮挡自己面部的猪脸面具。
可这伙人明明是五个人,在他们身上的天干之数却唯独少了一个甲字。
众所周知,所有生肖年份中唯独是没有甲亥年的。
甲子纪年是以十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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