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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1章 飞刀又见飞刀(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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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的选手没有什么太好的办法。

而这次的挑战对象秦,则堪称是汪直的全方位高配版,并且几乎没有弱点。

这也是方别所焦虑的根源。

“兵家有云,置之于死地而后生。”张不平叹了口气说道:“我所谓的一剑,并不是真的以伤换伤同归于尽的搏命攻击。”

“而是将自己的所有信念都寄托在这一剑之上。”

“瞅准那个必杀的破绽与时机,然后用自己最擅长的一剑去终结对手。”

“这才是一剑的精妙之处。”

方别有点愣住了。

其实道理他是懂的。

说白了不就是小李飞刀吗?

小李飞刀,刀无虚发,出招必中,刀刀毙命。

小李飞刀为什么那么神?

李寻欢既然有这样的飞刀,还怕什么上官金虹,见面就不由分说地飞刀怼上去,然后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不就行了?

但是这样当然不行。

为什么小李飞刀刀无虚发?

那是因为李寻欢没有把握的时候他就当自己手里没刀。

只有当他相信自己找到了那个必杀的破绽,并且只要出刀就能杀人的时候,他才会选择将手中的飞刀甩出去。

仅此而已。

李寻欢的飞刀与其说是暗器,倒不如说是他整体武功在飞刀这门兵器上的精髓体现。

道理是这么个道理。

说穿了谁都明白。

但是明白了道理就会做吗?

大多数人都听过很多大道理,但是又有几个能够好好不留遗憾地过完这一生?

知易行难有多难可不是嘴皮子一张一合就能做到的。

不过这一瞬间,方别突然意识到,自己大概能够做到。

不过他只是没有这个勇气与觉悟罢了。

相对来说——萍姐才更接近那个小李飞刀的境界。

萍姐生平有过无数次战斗,其实生死搏杀也就意味着,参战的两个人必须要死一个。

这大概是这个世界最残酷的事情。

就好像两个角斗士各自在自己的角斗场连胜了一千场战斗,各自成了不败的传说。

但是两个传说碰撞在一起,那就注定要陨落一个传说。

而在萍姐面前,她就是那个永恒不败的传说。

其实萍姐的很多战斗中,她才是更弱的那一方。

毕竟萍姐是九阴绝脉,先天真气有亏,只能够靠招式技巧伤敌。

但是偏偏,萍姐就能够抓住那唯一的破绽,最终给敌人致命一击。

这也是为什么萍姐说她能够杀秦,秦也相信她能说到做到。

只是说,萍姐如今已经失去了置之于死地而后生的心境了。

正如同那句话——当一个刺客不想死的时候。

他就离死不远了。

方别是那个永远都不想死的刺客,所以他永远不会将自己的全部赌注都放在那一剑上。

而眼前,张不平告诉他,如果想要提高的话,那么就要练好真正的一剑。

而不是将千锤百炼的一剑重复千百次。

方别叹了口气,看着眼前的老道:“张真人相信我能够做到吗?”

“其实,连我都不认为自己能够做到这样的事情。”

这样的一剑当然是剑道所追求的最高境界。

或者说最简洁的杀人境界。

根本不追求所谓的技击剑法,不追求所谓的格挡交锋,见招拆招。

任你有千般万法,我只有一剑,为取你命而来。

这也意味着,一剑用出,如果你不死的话,那么我就要死了。

方别的一剑是可以重复的,他可以将那一剑重复千百次,直到把对方像是砍树打铁一样砍死为止。

说白了,就是真正的做题流题霸,上了考场睥睨四野,打开考卷奋笔疾书。

无他,手熟尔。

老子只要做题做得足够多,那么就不会碰到我不会的题。

如果碰到了,那说明我做的还不够多。

方别练了足够多的一剑。

单纯这一剑的话,方别可以说就是这个事件的最强。

而张不平也一言点破了方别这一剑的弱点。

强则强矣,但是没有灵魂。

方别只是将自己在月夜下,风雪中所练的无数剑化作一剑,毫不讲理地怼了出去罢了。

这天地间只有一个方别。

所以这天地间也只有这一剑。

凭借此剑,方别能够成天下前十的高手。

他可以说是这个世界上最聪明的人,反而学这个世界上最笨的剑。

无他,因为方别清楚,只有这最笨的剑能够帮自己做到自己想做的事情,保护好自己想保护的人。

但是这剑实在太笨了,笨到如果对方能够抗住这一剑,那么方别没有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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