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节(3 / 4)
朗和凌漠在这个很紧张的时间段里,分别锁定了另两个重刑犯,对于导师们来说,可以用“久旱逢甘霖”来形容。所以,导师们无一缺席,听取两人的分头报告。
萧朗及他的战鹰组对案犯k的锁定,应该是从两天前,萧朗妈妈傅如熙的一个电话开始的。
而关于k的故事,还得从发生在一个月前的两起故意伤害案件开始说起。
一个月前,在南安市下辖的安北县,发生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那天上午,一个住在安北县中医院宿舍区的男子,满脸是血地跑到派出所里,称有人抢劫,要求警方给予其协助。派出所立即派出数名民警和协警,并且要求指挥中心给予特警支持,按照报警男子描述的凶手模样,对案发现场周围进行了布控。
报警男子称,凶手是一个小个子男人,一看就是蓄意来犯罪的,因为大热天的,他还戴个帽子,遮住了大半张脸,那个帽子很显眼,是那种在城市里早已匿迹的毛线鸭嘴帽。凶手穿着一件花格衬衫,手持一把砍刀,见到他迎头就砍。因为他毫无防备,所以头部多处被砍伤,好在并没有造成颅骨骨折和颅脑损伤。
凶手在砍完报警人后,立即逃离现场,无影无踪。
从报警人的描述看,凶手的主要目的是在于砍人,而并没有对其随身物品进行侵犯、抢夺。所以派出所认为,这并不是一起抢劫案件,而应该是一起普通的、因为矛盾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作为辖区派出所,这样的案件,倒是也不少见。
不过,报警人坚持说自己并不存在什么所谓的矛盾,有人砍他,只有可能是为了抢劫。只是因为他死死护住自己的包,凶手才没有得逞。
民警认为,还有一种可能,就是凶手砍错了人。
在对案发现场周围进行搜索无果后,当天下午,110指挥中心又接到一起报警,称自己被一名男子砍伤脸部。报警人和凶手进行了短暂的搏斗后,凶手逃离了现场。
虽然斗殴、伤害案件对于一个县城来说,是非常常见的案件,但是在同一天内,连续发生两起没有明显由头的伤害案件,还是引起了指挥中心的注意。所以,即便两起案件发生在两个不同派出所的辖区内,但是指挥中心还是及时把第一手信息调集到了县局。
果不其然,两起案件顺利并案。
第二起伤害案件的报警人对凶手的描述,也是戴个帽子,遮住了大半张脸,那个帽子很显眼,是那种在城市里早已匿迹的毛线鸭嘴帽。凶手穿着一个花格衬衫,手持一把砍刀,见到他迎头就砍。
第二个报警人,更是没有携带任何随身物品。所以,系列当街抢劫的定性,显然是不成立的。
不过,两个报警人的一个突出特征,引起了警方的注意。两个人,都是光头。
有了这一线索,警方初步认为,这是一起因为矛盾引发的系列伤害案件。虽然两个报警人之间并没有任何的社会关系联系,但是光头这个特征提示了一个问题:凶手很有可能和一个光头存在矛盾,或者授意于别人,要砍杀一个光头。但因为特征不明确,所以连续两次砍杀,都侵害错了对象。
有了这一推断,警方立即制订了侦查方案。第一,继续对两起案件的交叉区域进行搜索;第二,对全县范围内进行布控,尤其是有光头男子出现的区域;第三,对各交通要道口进行盘查,寻找戴毛线帽或者穿花格衬衫的男子并进行盘问。
另一方面,负责询问被害人的民警,通过询问发现了一个细节。第二个被害人,因为毕业于某高校的体育系,所以有比较强的自卫能力。虽然他手无寸铁,但是在和凶手搏斗的过程中,他还是进行了有效的还击。如果不出意外,凶手应该受伤了。
这条消息立即传发给刑事技术部门,县局技术室派出痕迹检验员对被害人被侵害的现场进行了勘查。因为被害人头部多处创口,导致大量流血,所以现场可以见到大范围的血泊,不过这些血迹的意义并不大。顺着凶手逃离的路线,技术员对地面也进行了仔细的勘查,发现逃离路线上,一直偶尔可以发现一两滴滴落状的血迹,这些血迹延伸至一处小树林附近后,彻底消失。
虽然,从办案的实践经验来看,被害人没有自卫工具,凶手也不太可能存在可以流血的开放性创口,所以这些血迹很有可能是凶手凶器上沾染的血迹,随着凶手的逃离而滴落的。但也不能完全排除凶手有受伤、鼻部流血的可能。为了以防万一,技术室的民警还是对沿途血迹进行了分段采集取证。
同时,县局还派出了血迹追踪犬,沿着途中的滴落血迹进行了追踪。警犬比技术员的肉眼要强很多,它们顺着血迹抵达了小树林,并且带着民警穿过了小树林,径直向大山脚下的一处建筑物附近追踪而去。
警犬在这个没有招牌的大院门口转悠了几圈,停止了追踪。民警却感觉到了压力,因为这个大院,是军管区。
会是军人作案吗?
警方立即和军方保卫部门取得了联系,告知了案件的详细情况,并且把疑虑告知了军方。但是军方保卫部门在和部队首长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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